本報日照12月18日訊(記者 王裕奎 通訊員 劉利紅) 七旬老太晨練時,遭遇飛來橫禍,被一隻藏獒撲倒撕咬了兩個小時。近日,日照嵐山法院審理了這起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案件,判決藏獒的主人賠償老太11萬元。
  家住嵐山區某村的吳老太現年69歲,有晨練的習慣。2013年8月10日早晨4時許,吳老太從家中出來散步,行至巷口拐角處時,被鄰居李某飼養的藏獒從背後撲倒並撕咬,周圍鄰居聞訊過來相救,但由於藏獒凶惡,救助效果不佳,一鄰居試圖救吳老太時也被藏獒咬傷。直到6時許,李某接到電話趕來將藏獒帶走,吳老太才得救。
  吳老太被送往嵐山區人民醫院做檢查,併到日照市疾病防控中心註射狂犬疫苗,又被送往日照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四十餘天。吳老太被診斷為左肱骨骨折、腰3椎體壓縮性骨折、狗咬傷、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。吳老太的傷情經司法鑒定後,構成八級傷殘。吳老太起訴李某要求賠償醫療費、誤工費、護理費、交通費、殘疾賠償金等經濟損失共計12萬元,後經嵐山法院調解,雙方最終以11萬元的賠償數額達成協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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